一、GNU
Linux 包含系统内核和提供系统服务和工具的应用程序两个部分。Linux 所使用的应用程序是由许多程序元编写并自由发布的。Linux 支持自由软件的概念,即软件本身不应受限,它们应遵守 GNU (GNU 是 GNU’s Not UNIX 的递归缩写)通用公共许可证(GPL)[1]。软件通常是以源代码的形式发布的,但也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。这里提到的 GNU 项目最初是由自由软件基金会(Free Software Foundation)发起的,这个基金会的创始人是 Richard Stallman。GNU 项目的宗旨是:试图创建一个与 UNIX 系统兼容,但并不受 UNIX 名字和源代码私有权限制的操作系统和开发环境。[1]因此 GNU 为软件社区贡献了许多 UNIX 系统上应用程序的仿制品,这些应用程序都遵循 GPL 许可证。
下面是在 GPL 条款下发布的一些主要的 GNU 项目软件[1]:
许多其他的软件包也是在遵守自由软件的原则和 GPL 条款的情况下开发和发行的,包括电子表格、源代码控制工具、编译器和解释器、因特网工具、图形图像处理工具(如 Gimp),以及两个完整的基于对象的环境(GNOME 和 KDE)。
二、常见开源协议简介
木兰协议:木兰协议是我国首个开源协议,这一开源协议共有五个主要方面,涉及授予版权许可、授予专利许可、无商标许可、分发限制和免责申明与责任限制。在版权许可方面,木兰协议允许“每个‘贡献者’根据’本许可证‘授予您永久性的、全球性的、免费的、非独占的、不可撤销的版权许可,您可以复制、使用、修改、分发其‘贡献’,不论修改与否。”木兰协议比 Apache License 更友好一些,Apache License 要求列出每个修改文件,其实很多项目做不到这一点,所以 MulanPSL 直接取消了这项要求[2]。
GPL 协议:GPL 协议采取两种措施来保护程序员的权利:(1)给软件以版权保护;(2)给程序员提供许可证。它给程序员复制,发布和修改这些软件的法律许可。在复制和发布方面,GPL 协议规定“只要你在每一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出版版权声明和不承担担保声明,保持此许可证的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完整无损,并和程序一起给每个其他的程序接受者一份许可证的副本,你就可以用任何媒体复制和发布你收到的原始的程序的源代码。你可以为转让副本的实际行动收取一定费用。你也有权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。”[3]GPL 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/免费使用和引用/修改/衍生代码的开源/免费使用,但 不允许 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 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。GPL 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(“使用”指 类库 引用,修改后的 代码 或者 衍生代码 )GPL 协议的产品,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 GPL 协议 ,既必须也是 开源和免费 [4]。
LGPL 协议:LGPL 是一个为主要为 类库使用 设计的开源协议。和 GPL 要求任何使用/修改/衍生之 GPL 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 GPL 协议 不同 。LGPL 允许 商业软件 通过类库 引用(link)方式 使用 LGPL 类库而 不需要 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。这使得采用 LGPL 协议 的开源代码可以被 商业软件 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。但是如果 修改 LGPL 协议的代码 或者 衍生 ,则所有修改的代码,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 必须采用 LGPL 协议 [4]。
BSD 协议:BSD 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。可以自由的使用,修改源代码,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。当你发布使用了 BSD 协议的代码,或者以 BSD 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,需要满足三个条件:
BSD 代码鼓励代码共享,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。BSD 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,也允许使用或在 BSD 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,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[5]。
三、总结
参考文献
[1]《Linux 程序设计(第四版)》
[2]协议&fromid=8274607&fr=aladdin
[4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