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立法明确:L3L4自动驾驶出事找司机,L5谁开发谁负责
思邈 来源: 量子位L5级违章不适用扣分规定
自动驾驶出事,到底由谁负责?
智能车上路有啥门槛和限制?
非法开展自动驾驶运营和路测,有何惩罚?
深圳最近出台的这部法规—— 《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》 ,不仅明确了不同级别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主体,还对车企、软硬件供应商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这是中国范围内第一次对不同等级自动驾驶权责的立法明确,也是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专门立法的明确。
明确自动驾驶事故责任主体
《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》是 国内首部 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,全文共九章六十四条,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。
这部法规最引人注目的点在于——明确了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主体,也就是出了事找谁负责。
一开始先厘清智能网联汽车的定义和分类:
清晰直接且一目了然,没有出现诸如L3、L4、L5这样的字眼。
与此同时,对不同级别自动驾驶提出了相应要求:
总结概括就是L3、L4级自动驾驶,主驾必须有人;L5级可以没有方向盘、主驾可以没有人,但必须在指定路段行驶。
在这个基础上,法规直接告诉你——出事了找谁负责:
按照前文的规定,这里的“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”指的是“有条件自动驾驶”和“高度自动驾驶”。
意思就是该法规直接明确——L3、L4级自动驾驶出事了,由司机负责;L5级自动驾驶出事了,谁开发谁负责。
这样一来,诸如奔驰这样的车企,再也不用拍着胸脯跟消费者打包票「L3级出事故我负责」。
但车企就可以因此置之不顾、全身而退了吗?法规的答案是:不可能。
车企需要承担的责任,主要从 交通事故前中后 三方面来看:
交通事故前:
交通事故中:
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如果没能做到这一点,他们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——即 未建立技术支持或者救援服务机制的 ,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交通事故后:
另外需要指出的是,法律规定,如果这起交通事故与 车辆本身的缺陷 有关,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、管理人可以找汽车生产者、销售者请求赔偿。
总结起来就是,L3-L5级自动驾驶汽车,事故前需要生产者提供说明书教大家如何处理一般故障;
事故发生时需要生产者、销售者提供技术支持或救援服务;事故发生后需要生产者、经营者采取相应手段从源头上解决问题,必要情况下生产者、销售者还要提供赔偿。
《管理条例》还有哪些亮点?
与去年3月发布的《征求意见稿》相比,这部法规有何调整和改进?
主要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看:
首先是两个维度的“必须”,法规更新如下:
第二个是 驾驶规定 上的更新。
对于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 (即L5级自动驾驶) 来说,没有发生变化,依旧是:
关键在于,对于 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 (即L3、L4级自动驾驶) 来说,除了需要在“汽车发出接管请求或者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时立即接管车辆”外,驾驶员新增的职责是:
相比征求意见稿,新出台的法规不仅要求司机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接管车辆,还要求司机开车应该全程保持专注,不能掉以轻心。
第三个是从 汽车软硬件 上给出了新规定,征求意见稿里完全没有涉及。
诸如自动驾驶车辆应该增加图像/语音标识,主要为了安全起见:
诸如对智能车信息记录的时间也提出了要求,强调必须记录和存储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前 至少九十秒 的位置、运行状态、驾驶模式、车内外监控视频等数据,而且数据存储期 不得少于三十日 。
好了,以上就是这部法规值得注意的地方,如果你想了解更多,这里附上全文链接:
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及使用,违者必究。